最近,有地方通报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,其中部分涉及政商关系的案例引人深思。
比如,某领导在分管招商引资工作期间,在引进某新能源公司及兑现优惠政策过程中,违反议事规则,擅自对集体研究的内容作出重大调整,违规批准并超预算拨付奖补资金;还有领导,超越权限对企业违规启动执法检测、擅自责令停止生产等,使得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受到破坏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。
这两起案例,表面上看一个是“过于热情”的施惠,一个是“过于严苛”的干预,态度和手势截然相反,但其实暴露了同一个问题:没有把握好政商交往应有的距离和分寸。
这种“失衡”,负面效应是相当明显的。所谓超预算的“奖补”,看似是支持企业发展的“慷慨”,实则不仅影响了政策的公平性,无形中也是对市场竞争生态的破坏。从根本上说,企业发展靠的不是特殊的“优惠政策”,而是自身的创新发展实力。而随意检查、令企业停产等行为,显然也打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节奏。当行政权力可以随意干预经济活动,势必对市场预期和营商环境产生负面影响。企业如果没有稳定安心的外部环境,创新发展恐怕也无从谈起。
某种意义上,政商关系是一面镜子,从中可以照出干部的形象。毋庸讳言,上述现象背后的根源,在于一些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出了问题。正如通报所指出的,有些官员的所作所为,是“为追求个人政绩,争取职务升迁”,当服务企业的初心异化为捞取政治资本的捷径,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。而当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当作彰显存在感的工具,把正常的执法监管变成显示权威的手段,实则是官僚主义作风在作祟,不仅寒了企业的心,也伤了市场的活力。
其实,涉企补贴或涉企检查,本身不是问题,问题在于“违规”二字,这也是上述被通报案例的共同特征。这也说明,恰当的政商距离,应该限于法律和规则的框架范围内,要明确哪些事可以做,哪些事不能做。对干部个人来说,要力戒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,以优良的作风和能力,构建亲清政商关系。其中很重要的一点,就在于要厘清公权和私利之间的边界,自觉切断个人私利与涉企权力之间的联系,不能打着发展的幌子搞利益输送、谋取私利,与企业交往要真正做到有节制、有原则、有底线,严于律己、把握分寸。
当然,与企业保持恰当距离,绝不是对企业不闻不问,更不是为了规避风险“敬而远之”。如果为了所谓的“避嫌”,该办的事不办,甚至当“甩手掌柜”,本质上也是一种失职和懒政。健康的政商关系,要求干部既要有“干事”的担当,又要有“干净”的自律。当企业遇到困难时,在规则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,要第一时间回应,真心实意帮助解决,在企业正常经营时,要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,不随意打扰,真正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。这不仅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应有之义,也是对市场本身的尊重。
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。唯有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才能在政商交往中既清清爽爽,又敢作敢为,真正找到既推动发展、又守住底线的恰当距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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